石泉縣司法局全流程閉環調解守護基層平安
本報訊(通訊員 郭健)近年來,石泉縣司法局不斷創新人民調解工作方法,健全全流程閉環管理體系,著力推動矛盾糾紛實質性化解,切實發揮人民調解在維護社會穩定中“第一道防線”的作用,為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營造了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
在協議履行環節,多措并舉確保“案結事了”。針對案情簡單、涉案金額小的矛盾糾紛,調解員在簽訂協議后不拖延、不積壓,督促當事人當場履行,實現案結事了。對案情較為復雜、涉案金額當場給付困難的,由調解員或專職人員進行定期跟蹤回訪,提醒、督促當事人按時履行。對于案情特別復雜或涉案金額較高的,在達成人民調解協議后,及時提交法院進行司法確認;對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的,協助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切實維護人民調解協議的法律效力,避免當事人陷入“訴累”,及時解開“法結”。
在關系修復層面,情理法融合促進“人和心和”。針對婚姻情感、贍養老人、鄰里關系等糾紛,調解員堅持“情、理、法”交融的方式,耐心傾聽訴求、疏導情緒壓力,既講法律底線,又重情感疏導。對一般性家庭瑣事糾紛,實行“即時調解、當場化解”;對復雜疑難糾紛,啟動多部門聯合調處,制定“一案一策”化解方案;對未達成協議的,引導當事人通過訴訟、仲裁等合法途徑解決,確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著落”,在化解矛盾的同時修復社會關系,防止“民轉刑”案件發生。
在源頭治理方面,關口前移減少“矛盾滋生”。立足山區縣村落分散的實際,石泉縣司法局建齊建強村級人民調解組織,發揮前沿陣地作用,聚焦贍養、撫養、土地流轉、鄰里糾紛等重點領域,加強事前排查預防與源頭治理工作,力爭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發現、早報告、早化解。針對因生活困難、社會保障等問題引發的糾紛,主動聯動民政、人社、工會、婦聯等部門,在依法調解的同時,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援助、社會救助、就業幫扶等綜合性支持,從源頭上解決當事人的實際困難,消除矛盾滋生的土壤。
據統計,2025年以來,全縣各級人民調解組織排查化解各類矛盾糾紛2100余件,調解成功率達98.39%,以扎實的調解成效守護了萬家燈火,筑牢了平安基石。
一審:殷婷
二審:田丕
終審:張俊



陜公網安備 61090202000120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