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下發《關于進一步做好各類保護區內礦業權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全面清理各類保護區內的礦業權,依法開展各類保護區內的礦業權處置。
通知要求,對核查發現的與各類保護區重疊的礦業權,市、縣人民政府要采取公告廢止、扣減避讓、整體注銷等方式進行處置。各地未按規定提出處置意見前,暫停受理礦業權的新立、延續、轉讓和變更登記申請。同時,匯總各類保護區相關數據信息,建設福建省各類保護區基礎數據庫。各類保護區基礎數據庫逐步完善后,納入福建省生態保護紅線信息管理系統。通知強化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責任落實,對開展專項清理處置不力或未按要求落實相關責任導致各類保護區內違規設置礦業權的地方和部門,將按照有關規定嚴格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