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OpenClaw登錄微信被刷走600塊”不實(2026·03·12)
來源:中國互聯網聯合辟謠平臺 時間:2026-03-12 18:33:21

辟 謠 “用OpenClaw登錄微信被刷走600塊”不實

詳情:近日,有網民曬出群聊天記錄截圖,聲稱可通過向“OpenClaw / QClaw”發送指令,實現自動發送微信紅包,引發關注。經核實,該內容實為網民“玩梗”創作,最初發布相關截圖的原作者也已澄清,表示并非真實事件。從技術角度看,截圖中所描述的操作不具備可行性——QClaw目前僅支持在電腦端部署,而電腦版微信并不支持發送紅包。
微信賬號和支付均有嚴格的安全保護機制。截至目前,微信官方從未發現、也未曾收到任何這類被AI“控制發紅包”的反饋。提醒廣大網民提高安全意識,謹慎管理應用權限,保護好個人信息,不點擊不明鏈接,切勿泄露密碼或驗證碼。(來源:“成都網絡辟謠”微信公眾號、謠言過濾器)
辟 謠 “樂山大佛是大禹雕像改建”系AI動畫生成

詳情:近日,“樂山大佛實際是大禹雕像,后被人為改成佛像”的說法在網絡上流傳,引發關注。對此,四川樂山大佛景區管委會辟謠稱:該說法無任何實證支撐,史料明確記載樂山大佛來源,相關傳言僅是臆測。《嘉州凌云寺大彌勒石像記》石碑清晰記錄了樂山大佛的建造背景、發起者、資金籌集等關鍵細節,樂山地方志也有對應記載,二者相互印證,確鑿證明大佛造像為彌勒佛。
樂山市官方史料記載,樂山大佛由海通禪師于唐開元元年(公元713年)發起開鑿,因當時樂山三江交匯水域湍急,船毀人亡事故頻發,海通禪師立志造佛以仰仗佛法減煞水勢、永鎮風濤,彌勒佛像因在武周時期廣為流傳成為造像首選。大佛建造歷時90年,海通禪師圓寂后由劍南西川節度使章仇兼瓊、韋皋先后捐俸續修,韋皋還主持開鑿了《嘉州凌云寺大彌勒石像記》以記錄造佛始末。1996年,峨眉山-樂山大佛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入《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名錄》,名錄中也明確其為唐代佛教摩崖造像遺存。(來源:四川互聯網舉報辟謠平臺)
科 普 供暖即將結束,停暖后要關閉閥門嗎?
詳情:隨著春意越來越濃,不少地方的供暖即將進入尾聲。停暖后,需要關掉管道閥門嗎?供暖設備需要定期清洗嗎?有裝修計劃的家庭,能夠拆改暖氣嗎?針對這些常見問題,為大家答疑解惑。
供暖結束后,要關閉暖氣閥門?
這個說法不完全正確。供暖結束后,供暖公司會對供暖設施進行保養,包括“濕保養”和“干保養”。“濕保養”:讓管道保持滿水狀態,這樣做可以有效隔絕空氣,防止管道內部生銹腐蝕。“干保養”:一些小區如果在非供暖季進行施工,或者因為老舊嚴重,不具備“濕保養”條件,就需要進行“干保養”,也就是排干管道內的水。因此,是否需要關閉暖氣閥門,應以供暖公司在小區的公示或回復為主。
暖氣片和管道里的水需要放掉嗎?
暖氣片和管道中的水是軟化水,可以延長暖氣片和管道的使用壽命。若小區為“濕保養”,就不用放掉暖氣片和管道里的水。
停暖后需要觀察哪些細節?
停暖后,由于熱脹冷縮,管件的接頭處可能會出現滲水現象,形成小水滴。建議業主在停暖前后幾天,要多留意家里暖氣的接口、閥門等位置,檢查是否有松動或漏水的情況。如果發現有水滴滲漏,要及時聯系供暖公司進行維修,不要私自拆卸,以防發生跑水事故。
供暖設施需要定期清洗嗎?
暖氣片的清洗周期通常為3-5年,地暖的清洗周期通常為2年。若感覺采暖設施供暖效果下降,可聯系專業公司進行全面清洗,清除管道內水垢和沉淀物,對采暖設施進行適當的保養和維護,可以有效延長其使用壽命。
重新裝修時,暖氣能拆改嗎?
不建議這樣做。如果有更換暖氣的需求,首先要注意不能擅自改變供暖形式。居民室內采暖熱力系統是嚴格根據技術規范設計、施工、安裝的,管徑等參數已提前確定。擅自改動采暖設施,往往會改變采暖系統的運行條件,容易導致水力失調、水循環不佳,反而影響整體供熱效果。
其次,不建議業主隨意移動暖氣片,隨意包封暖氣片。業主在進行拆改前一定要先聯系供暖公司,關閉入戶的供暖閥門,由供暖公司專業人員配合業主制定改造方案。等新裝的采暖設施裝好后,也要先進行打壓試驗,確保沒有漏點、滿足供暖要求后,再聯系供暖公司開啟入戶供暖閥門。(來源:國家應急廣播)
通 報 安徽合肥警方公布3起打擊整治網絡謠言典型案例
詳情::為有效凈化網絡環境,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安徽省合肥市公安機關網安部門依法嚴厲打擊編造傳播網絡謠言違法犯罪行為,維護清朗和諧網絡空間環境。現公布3起打擊整治網絡謠言典型案例。
案例一:俞某、余某某惡意P圖侮辱他人案
近期,網民俞某(男,32歲)、余某某(男,36歲)因瑣事與他人發生糾紛,為泄憤將對方照片惡意P圖并編造侮辱性文字,發布至微信群等社交媒體擴散,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案例二:胡某某編造“某某婚內出軌”網絡謠言案
近期,網民胡某某(女,23歲)在某短視頻平臺散布關于“某某婚內出軌”等不實言論,對他人進行侮辱誹謗,引發大量網民關注與傳播。經公安機關調查,胡某某為泄私憤,故意捏造事實,擾亂公共秩序。
案例三:高某編造“電瓶車被偷至境外”網絡謠言案
近期,高某(男,46歲)在某短視頻平臺發布“我說我的電瓶車叫誰偷走了,原來送給非洲人去了”等謠言信息。經查,高某與視頻中顯示的“皖A*****6”車輛無任何關系,該車已被原車主連同電瓶車一起報廢。經核實,高某為博取平臺流量,P圖編造謠言,擾亂公共秩序。
目前,以上人員均已被公安機關予以行政處罰。(來源:“安徽網絡舉報”微信公眾號、“合肥警方”微信公眾號)

一審:徐思敏
二審:田 丕
終審:張 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