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確保全市銀行業金融機構年末涉農貸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貸款增速,小微企業貸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貸款增速。銀行業金融機構存貸比達到54%以上。
2.全力做好農村改革試點,用足用活貨幣政策工具,扶貧再貸款余額達到10億元以上。
3.推動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兩權”抵押貸款“平利模式”。加強銀企對接,拓寬融資渠道,解決融資貴、融資難問題,全年召開不少于4次政銀企座談會;組織召開3次以上資本市場發展對接會。
4.推動金融精準扶貧示范區創建試點。全年累計投放扶貧貸款50億元。深入推進省級金融精準扶貧示范區建設,力爭國家級金融精準扶貧示范區獲批。
5.完成市脫貧攻堅指揮部下達的年度任務,深入推進金融精準扶貧示范區建設,積極爭取擴大支農再貸款和扶貧再貸款規模,為貧困地區發展提供金融支持;完成漢濱區大河鎮大興社區年度包抓幫扶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