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督導全市銀行業金融機構進一步加大對重點項目、重大產業及實體經濟的支持力度,改善金融服務、優化信貸結構,全年貸款增速達到15%以上,銀行業金融機構存貸比達到54%以上。全市小微企業貸款實現“三個不低于”目標。(小微企業貸款增速不低于各項貸款平均增速,小微企業貸款戶數不低于上年同期戶數,小微企業申貸獲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
2.切實履行監管職責,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確保轄內銀行業不發生系統性風險。
3.進一步推進農村中小金融機構改革,完成安康農商行組建。新引進銀行業金融機構2家以上。
4.牽頭會同人民銀行安康中心支行、市金融辦制定考核辦法,對轄內金融機構服務全市追趕超越進行考核評比。
5.完成市脫貧攻堅指揮部下達的年度任務,深入推進金融精準扶貧示范區建設,督促各機構全面落實金融扶貧政策,推動“5321”政策全覆蓋;完成寧陜縣梅子鎮安坪村年度包抓幫扶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