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關于2019年度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精神,全市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經辦機構迅速部署,安排專人,投入緊張繁忙的調待當中,按時完成了2018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待任務。
據統計,全市共有61709名參加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統籌的退休人員增加了基本養老金,人均月增加140元,月增加養老金支出864萬元。
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由四部分組成:一是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4元。二是退休人員15年及以內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部分,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超過15年的繳費年限部分,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繳費年限按整年計算后,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三是以退休人員本人2018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增加金額計算到元,不足1元的部分按1元增加。四是退休人員中,193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39年1月1日至1943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4年1月1日至1948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0元。符合上述待遇調整條件的,合并計算,為本次應調整增加的養老金。
本次調整后,企業退休軍轉干部基本養老金低于所在市(在省級參保的原行業統籌企業以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予以補足。本次調整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老保險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原渠道解決。
本次調整養老金從2019年1月1日起執行,1至7月份補發部分將于7月25日前一次性發放到位,從8月份起,進入當月養老金發放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