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幫助我市廣大農民工做好返程返工和就地就業服務保障工作,特制定以下意見。
一、明確工作原則
堅持疫情防控與務工就業、外地務工與本地就業、重點區域與重點群體、前期包車與后期自發、示范引領與不搞“一刀切”并重,確保精準貫徹、精準出策、精準組織、精準輸出、精準落地、精準就業。
二、搭建就業服務平臺
統籌線上公共就業服務平臺,扎實開展線上“春風行動”,加大線上招聘力度,實行就業服務不“打烊”,網上招聘不停歇。開展送崗下鄉,向就業群體多渠道推送就業信息,拓展就業空間,增強轉移就業的穩定性。
三、做好交通運輸保障
開展外出務工預研判,主動與長三角、珠三角等主要勞務輸入地對接聯系,引導務工人員合理有序出行。根據外出務工人員分布狀況和數量規模,有組織的開展“點對點”運輸服務。從快從簡辦理車輛通行手續,使外出務工人員“出家門、上車門、下車門、進廠門”。對采取“點對點”包車跨省勞務輸出農民工所產生的包車費用,輸入地不負擔的,由所在縣區政府據實解決。對外出務工人員達到一定規模的,可與火車站協調辦理客運專列或專廂。對零散外出務工的貧困戶建檔立卡人員,按政策給予交通補助。對外省用工企業主動來安康接回員工的,各級各部門積極做好銜接服務。
四、開展免費健康服務
根據勞務輸入地疫情防控管理規定和需要,由本人承諾,社區(村委會)確認,從快從簡為外出務工人員出具健康證明。指導“點對點”勞務運輸車輛落實疫情防控安全措施。
五、鼓勵支持就地就業
引導農村剩余勞動力參與本地新社區工廠、工業園區、農業園區、鄉村振興項目建設。引導有意愿、有能力、具備創業條件的農民工返鄉創業,優先享受中省市出臺的支持創業優惠政策。
六、加大用工支持力度
對本市重點項目和規上企業赴外地包車接回員工有困難的,給予適當包車補助,補助標準最高不超過1萬元。對為本地企業成功介紹50人以上到崗就業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且與用人單位或勞務派遣公司簽訂1年以上勞務合同的,給予5000元至1萬元的人力資源服務補助。
七、救助來安就業困難人員
在疫情防控期間,對來安人員特別是疫情重點地區來安人員暫時出現就業困難的,不受戶籍限制,由受困地按急難型臨時救助方式直接救助,采取社會化發放、現金發放和物資發放等形式,按需實施臨時救助。
本政策意見自發文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0年3月20日。中省出臺相關支持政策,安康市遵照執行。鼓勵各縣區、各開發區、各有關部門制定更優惠、更具體的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