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3月27日,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市委書記、市委編委主任郭青主持召開市委編委2020年第二次會議,研究審核市級五個領域綜合行政執法機構整合組建方案和五個專項方案。市委副書記、市長、市委編委副主任趙俊民,市委常委、組織部長、市委編委副主任高晶華,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市委組織部常務副部長、市委編委委員鄒俊杰參加會議。
會議指出,深化市場監管、生態環保、文化市場、交通運輸、農業五個領域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是鞏固和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應有之義,也是創新執法體制機制、提高執法效能的必然要求。此次改革的目標是減少執法層次、整合執法隊伍、提高執法效率,各涉改部門和單位要始終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加快構建權責明晰、上下貫通、指揮順暢、運行高效、保障有力的綜合行政執法體系。
會議強調,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扎實有效抓好改革工作落實,確保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機構組建和人員轉隸。在新組建執法機構正式掛牌前,相關執法工作仍由原單位承擔,決不能以改革為借口出現工作斷檔和執法真空。要抓緊審核制定各執法機構“三定”規定,厘清綜合行政執法與行業監管的關系,切實提升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整體效能。要同步推進縣鎮兩級綜合執法改革,推動五個領域行政執法權限和力量向鄉鎮街道下沉延伸。
會議要求,各涉改部門和單位要堅持把講政治、嚴紀律擺在首位,嚴格執行改革過程中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機構編制紀律、干部人事紀律、財經紀律,確保執法機構隊伍不散、思想不亂、干勁不減、工作不斷,盡快形成和提升綜合行政執法新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