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安康市委批準,安康市紀委對寧陜縣人大原主任齊致祥、寧陜縣總工會主席盛第福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齊致祥同志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紀律意識淡薄,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重大事項,利用職務上的影響為他人謀取工作;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經商辦企業,超標準配備辦公用品。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共安康市紀委常委會議審議,并報市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齊致祥留黨察看二年處分;給予其撤職處分,降為副縣級非領導職務,收繳其違紀所得。
經查,盛第福同志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紀律意識淡薄,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違規為他人安排工作;違反財經紀律。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共安康市紀委常委會議審議,并報市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盛第福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給予其撤職處分,降為正科級非領導職務,收繳違紀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