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聞網訊(通訊員 魏小濤)非藥品冒充藥品危害人體健康,誤導消費嚴重擾亂藥品市場秩序,是相關法律明確禁止的行為。早在2009年7月,國務院批準衛生部等六部門聯合開展整治非藥品冒充藥品專項行動。衛生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聯合印發《關于開展非藥品冒充藥品整治行動的公告》。該公告明確,凡是在標簽、說明書中宣稱具有功能主治、適應癥或者明示預防疾病、治療功能或藥用療效等,以及產品名稱與藥品名稱相同或類似的食品、保健用品、保健食品、化妝品、消毒產品,未標示產品批準文號產品,均為非藥品冒充藥品。
今年以來,非藥品冒充藥品行為又出現“死灰復燃”現象,針對這一問題,11月份市食品藥品稽查支隊在漢濱區深入開展檢查,依法嚴肅查處藥店“以非藥品冒充藥品”的違法行為,查扣產品500余盒,產品標識貨值近萬元。
非藥品冒充藥品主要有補腎壯陽類、抗風濕鎮痛類、降糖類、降壓類、止咳平喘類、抗疲勞類、提高免疫類等10余種。非藥品冒充藥品具有以下特點:短期有療效。非藥品由于添加了藥物成分,可能產生一定的短期療效,對慢性病和疑難雜癥患者有較強的誘惑力,對治療疾病沒有實質性作用,長期使用嚴重危害人體健康。如壯陽類非法添加西地那非等、外用軟膏類添加激素抗生素等、風濕疼痛類添加布洛芬或雙氯芬酸鈉等。絕大部分非藥品以“純中藥”、“純天然”的面目出現,消費者容易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