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為了全面保護好漢江漁業資源和漢江水生態環境,早在2014年,石泉縣人民政府將漢江縣城段確定為禁漁區,全年禁止各類捕魚行為。針對近期群眾反映電魚及非法捕撈現象有所抬頭,網絡輿情集中反映等現象,為切實做好漢江水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養護水生生物資源,進一步加強打擊非法捕撈,保護漁業資源,按照河長制“河長+警長+四員”工作要求及相關職責,縣水利局、縣公安局、縣交通局結合漢江禁漁區管理工作,自7月10日聯合啟動了為期一個月的聯合打擊電魚和禁漁區非法捕撈專項整治行動。
據統計,石泉縣自全面實施河長制以來,聯合執法大隊共出動執法巡邏艇2艘,出動執法巡查6輛,執法人員20余人,晝夜巡查執法60余次,張貼禁漁區專項整治通告100余份,廣播電視宣傳滾動播出20余次,查處違法行為近20起,在禁漁區內成功收繳非法捕魚船3只,收繳禁用漁具60余件,收繳非法野生漁獲物100余斤,放生活魚100魚尾,為漢江禁漁執法工作起到了強有力的震攝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