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康新聞網訊 2017年8月11日晚23時許,漢濱分局江北派出所民警接110指令,稱在江北火車站附近紅十字醫院保安抓獲一名小偷,要求前往處置。
接警以后,民警立即趕往現場。經調查,違法嫌疑人胡某于當日17時許,竄至紅十字醫院五樓一病房內,搶奪受害人張某存放于病床枕頭下的錢包,錢包內裝有現金14元人民幣。胡某實施搶奪后于當晚23時許再次返回醫院欲作案時,被醫院保安現場抓獲。通過詢問,胡某對其違法行為供認不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之規定,漢濱分局給予胡某行政拘留十五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