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聞網訊 (通訊員 馬小松)12月5日,安康中院制定印發《“民營企業大走訪大服務大保障”活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決定利用半年時間,在全市法院開展“民營企業大走訪大服務大保障”活動。
《方案》指出,要以“司法創一流,服務上水平,企業得實惠,經濟添活力”為目標,以全面發揮審判職能為切入點,組織法官干警深入民營企業,了解企業的法律需求,幫助企業解決一批矛盾糾紛和實際困難,為企業發展規范化運營提供法律意見,切實為民營企業發展提供優質法律服務,為市場經濟發展增添活力。
《方案》要求,全市每個法院走訪不少于10家具有一定規模的民營企業,整理歸納在案件審理中發現的企業運營、制度、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傾向性、普遍性和多發性問題,形成調研報告,并提出改進建議,供企業參考;強化法律保障,依法從嚴打擊盜竊、哄搶企業財產,侵占、挪用企業資金,破壞企業生產經營,綁架、敲詐勒索和傷害企業經營者等犯罪。依法審理好民營企業民商事案件。堅持依法合規、平等保護、統籌協調的基本原則,加強執行工作,最大限度保障各方利益,為企業健康持續發展提供優質高效的司法保障;堅持服務企業“綠色通道”做法,縮短辦案周期。積極適用訴前聯調機制和小額速裁機制,提前介入化解涉企矛盾糾紛,為解決民營企業糾紛節約成本。根據民營企業的需求及時幫助、引導企業加強自律,依法規范企業生產經營,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減少經營風險,增強企業的競爭實力和發展后勁。不斷完善多元矛盾化解機制,促進企業矛盾糾紛得到有效處理。建立健全與檢察、公安、司法行政等機關的資源共享和協作聯動機制,實現矛盾聯調、問題聯治、工作聯動、平安聯創,形成服務企業發展的合力。全市每個法院要開展不少于5次送法進企業活動,精選不少于3起涉及企業生產經營、勞動用工等方面的案件,到企業經營場所現場開庭,使企業直觀地了解案件處理過程,進一步提高企業合法經營、依法維權的意識。
《方案》強調,全市法院充分認識開展“民營企業大走訪大服務大保障”活動的重要意義和目的,加強組織領導,深入民營企業調查研究,用足用好法律政策,服務民營企業健康發展。加強宣傳報道,營造服務民營企業的良好氛圍。認真總結提煉“民營企業大走訪大服務大保障”活動中形成的好經驗好做法,建立走訪調研、服務保障民營企業的長效機制,確保“大走訪大服務大保障”活動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