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通訊員 謝婷婷)近日,市司法局出臺了《安康市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監督檢查暫行辦法》(簡稱《辦法》)《安康市行政執法案卷評查辦法》(簡稱《評查辦法》),進一步建立健全行政執法常態化監督檢查工作機制、行政執法個案監督機制。
《辦法》規定,對各級行政執法機關貫徹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行政執法信息化建設、組織保障以及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評查辦法》主要注重對行政執法個案的監督,包括具體執法行為的程序是否合法、事實認定是否清楚等。同時,《辦法》提出了日常監督、實地明察暗訪等監督方式,并細化了具體工作措施。在組織方式上,規定司法行政機關根據工作實際,按規定程序報告,經批準后組織實施,每年不少于1次。《評查辦法》則制定了詳細評查標準,通過建立評查專家庫的方式,由專業評查人員根據評查標準對執法案卷進行全面細致的評查,并根據評查情況劃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個等次。此外,在監督檢查、案卷評查結束后,及時予以通報,客觀真實反映被檢查單位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的進展、成效、存在問題,并提出改進措施,把發現問題與改進工作、建章立制與夯實責任相結合,充分發揮行政執法監督檢查的綜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