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通訊員 王克璽)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強化河湖長制工作落實,切實加強河湖管理保護,形成河湖水資源、水生態、水環境保護的合力,確保一泓清水永續北上,市河長辦會同市公安局、安康鐵路運輸檢察院、安康鐵路運輸法院聯合印發《關于建立“河長湖長+警長+檢察長+法院院長”工作協作機制的意見》。據悉“四長治河”這一機制在全省尚屬首創,在全國也具有鮮明特色。
《意見》從“總體要求、建立協同機制、線索移送及辦理、協作配合、信息共享、聯席會議、有關事項”共7個方面24條進行了明確。機制的建立將充分發揮各級河長制辦公室、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和審判機關在河湖生態保護方面的各自職能作用,著力構建區域協作、部門聯動、打防結合、快速有力的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新格局,不斷提升水環境治理保護水平,加快推進我市水生態文明建設。
4月下旬以來,市河長辦領導組織聯合市公安局、安康鐵路運輸檢察院、安康鐵路運輸法院對月河市級河長交辦河湖“四亂”問題進行了重點督辦提醒,進一步引起了縣區高度重視,收到良好成效,促進了問題整改。同時各縣區充分運用這一機制,強化行政司法協作,形成了聯合執法的高壓震懾態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