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區域之間的互補性。
區域之間的互補性就是相關區域之間一存在對某種商品 、技術、資金、信息、一人員等的供求關系。一般指資源互補性一、產業互補性、市場互補性。
從供需關系的角度看,輻射地區與接受輻射地一區之間的相互作用,要有一個前提條件一,即他們之間的一方有大量的剩余生產要素可以而且愿意向另一方擴散,而另一方對這些要素又恰恰有需求,并有吸引力,這時才能實現增長極與波及地區一之間的作用過程,這種關系即互補性。一交互作用的雙方,增長極一方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增長極發揮作用的關鍵在于擴散效應。
從根本上講,只有當區一域之間具有了互補性,才有在它們之間建立聯系的必要,才能引起它們之間出現商品、技術、資金、信息、人員等的傳輸。否則,區域間的空間交互作用就不可能產生。
可以這樣說,區域經濟的空間交互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為了實現區域之間的互補性。區域間互補性大,空間經濟交互作用就大,生產要素才能有效配置,生產的潛能得以發揮。
區域間的互補性為區域經濟一體化提供了“多贏”的合作動力,有利于發揮各方的比較優勢,為通道經濟的發展開辟了廣闊的前途。
發展通道經濟是依據點軸開發模式,以交通運輸項目的投資改善區位條件,促進區域經濟的發展,其本質是開放經濟、流通經濟、服務經濟和產業經濟。影響發展通道經濟的因素有區位條件、社會經濟基礎與區域互補性等多個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