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虛構身份信息的女子介紹給貧困農村單身男子,以訂婚購買首飾、衣服、手機等名義,索要幾萬元至十余萬元不等的彩禮。結婚后女子以各種理由離開,攜款潛逃。記者調查發現,近年來,隨著公安機關對人販子買賣婚姻的嚴厲打擊,“花錢買媳婦”現象大大減少。但是,一些不法分子打著“做媒”的旗號,針對貧困地區特別是山村大齡男青年開展有組織、分工明確的騙婚,甚至形成地下產業鏈。
收取彩禮十余萬 婚后以各種理由攜款離開
湖北武穴男青年小郭30多歲依舊單身,家人很著急,通過媒人介紹他相親。
在當地一名農民家中,小郭見到五六名年輕女子。媒人王某某對小郭說:“這幾位姑娘你相中哪個告訴我,我來牽線。”不久,王某某反饋消息:“準備好彩禮錢再來,等我通知你們見面就可以結婚了。”
彩禮錢要價11萬元,小郭父母分四批給王某某送了10.8萬元,并置辦了新婚家電家具。很快,小郭與這名女子結婚了。
沒多久,女子以“想回家看看”“爸爸病了”“奶奶不行了”等理由多次提出要回家。小郭的父母不放心,打電話給王某某,王某某稱女子會回來,并讓小郭父母出路費。然而離開后,這名女子再也沒有回來。反復催問王某某無果,小郭意識到這可能是一個騙局,于是報警。
有組織分工施騙 騙婚女可分得3萬元至5萬元
警方介紹,這類詐騙團伙多選擇中部山區、貧困地區的大齡未婚男青年作為目標。
據了解,在多地騙婚案中,每戶受害者被收取彩禮6萬元至14萬元不等。參與詐騙的女子多是無固定職業的社會閑散人員,她們被組織者許以高額報酬參與詐騙。
辦案人員介紹,這類騙局的套路如下:有人負責在各地尋找“獵物”,以“說媒”方式騙取信任;等受害人“上鉤”后索要高額禮金;“新娘”在婚后找各種理由與男方發生矛盾,攜款潛逃;當受騙者找“介紹人”解決問題,則以“只負責做媒”“夫妻矛盾應自行協商”等理由擺脫干系,逃避警方打擊。
據悉,詐騙來的錢財,參與相親的女方一般可以分得3萬至5萬元不等。
貧困地區騙婚增多 令貧困戶陷入更深貧困
武穴市公安局刑偵大隊三中隊中隊長鐘貧貴介紹,近年來,中部山區甚至部分貧困地區接到此類報警明顯增多,部分貧困戶因此陷入更深的貧困。
武穴市公安局刑偵大隊大隊長張懷德說,由于詐騙行為多是跨區域進行,且有多名成員參與,因此,強化跨境、跨地區的聯動十分重要,各地公安機關應及時集并相關案件,掌握共同特征、確定共同參與人員等,全面打擊犯罪鏈條。 據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