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3日至11月12日,省委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對韓城市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工作。4月10日,督察組向韓城市委、市政府反饋了督察情況。
重經濟發展 輕環境保護
韓城市部分領導同志對分管領域的環境保護職責不夠清楚,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嚴峻形勢缺乏深刻認識,存在重經濟發展、輕環境保護的問題。
2014年以來,韓城市各有關部門及鎮辦黨委(黨組)研究環境保護工作議題很少,專題研究部署環境保護工作的會議則更少。
韓城市環境保護目標責任考核機制不夠完善,2014年、2015年、2016年連續三年對市級各部門和鎮辦的考核中未單獨設定環境保護指標。
36處工地存在土方露天作業問題
韓城市住建局對工地揚塵管控不到位,抽查37處建設工地,36處存在土方露天作業問題。
韓城市工信局對“散亂污”企業整治不到位,燃煤鍋爐改造目標任務未完成。韓城市環保局對洗煤、堆煤等涉煤企業煤塵治理常態化監管不到位,無組織排放問題依然存在。
韓城市國土局監管履職不到位,“渭北旱腰帶”韓城段現存的9家采石企業,6家未實現規范化管理。坤元廟旅游風景區項目土地屬性未履行變更審批手續即違規開工建設。
韓城市水務局對薛峰水庫水源地監管不到位,從2016年1月起,水質連續21個月總氮濃度超標。
50家建設項目未能提供環保審批手續
韓城市2017年空氣質量較2016年雖有所改善,但優良天數未達到省委、省政府考核目標。
主要河流水質超標嚴重,2016年龍門禹門口大橋斷面水質為劣Ⅴ類;龍門鎮澗溝河入黃口水質化學需氧量濃度為357mg/L,氨氮濃度為25.9mg/L,分別超過地表水Ⅴ類水質標準的7.9倍和12倍。
韓城市區污水處理廠處理能力不足,城市排水管網配套建設滯后,周原村黃河東排口每天約有7000立方米污水溢流直排黃河。3家規模以上焦化企業未建廢水深度處理設施。
韓城市廢舊鉛蓄電池處置去向不明;韓城市眾瑞汽車銷售有限責任公司等企業的危廢轉移量與產生量不符。
韓城市有50家建設項目未能提供環保審批手續。韓城騰龍陶瓷有限公司煤焦油危廢儲存量已達400余噸,未進行處置。
要求6個月內報送整改落實情況
督察組強調,韓城市委、市政府應根據《陜西省環境保護督察巡查方案(試行)》和督察反饋意見要求,抓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個工作日內報送省政府,6個月內報送整改落實情況。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通過主要新聞媒體向社會公開。
督察組還對發現的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進行了梳理,按有關規定移交韓城市委、市政府處理。 華商報記者 任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