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我省汽車市場健康發展,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掌握《汽車銷售管理辦法》的貫徹實施情況,省商務廳發出通知,決定在全省開展為期一個月的汽車銷售市場全面檢查。
通知要求,在全省開展一次對照《汽車銷售管理辦法》有關規定逐條逐項的現場檢查,由各市(區)商務主管部門組織對轄區內汽車供應商、經銷商的銷售行為、銷售市場秩序和監督管理情況進行一次全面現場檢查。
檢查時間從4月22日至5月22日為期一個月,各市(區)要在5月25日前向省廳書面報送檢查整改情況(包括轄區內現有注冊登記和已在全國汽車流通信息系統中備案的企業數量及報表報送等基本情況)。省商務廳將對全省汽車銷售市場進行現場抽查。
通知要求,各市(區)商務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做好轄區內汽車銷售及其相關服務活動的監督管理,密切關注本轄區內汽車銷售及其相關服務活動的監督管理動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