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濱區深入貫徹落實“三項機制”,不斷細化實化干部動議環節,強化措施配套,完善工作鏈條,從嚴把好干部動議“開關”,著力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服務追趕超越、引領發展大局。
“四個堅持”確保干部選配不走偏。依據《干部選拔任用條例》,在干部動議前先制定動議規矩,做到“四個堅持”。堅持崗位客觀要求。對空缺崗位或擬調整崗位進行全面分析,梳理出擬任崗位對配備干部的范圍、方式等要求。堅持干部資格條件。按照好干部標準,嚴格把握干部應具備的任職經歷、工作業績、性格特點、能力素質等資格條件。堅持政策法規適用。嚴格執行中省市關于干部隊伍建設相關要求,確保制定動議規矩的相應崗位符合政策要求。堅持干部隊伍結構優化。注重工作經歷、年齡梯次、知識結構等方面的綜合考量,使領導班子成員優勢互補,增強戰斗力。
“三步調研”提高精準識人分辨率。在綜合日常考察、平時考核、一貫表現等基礎上,抓好“三步調研”。調研相關職位人選。區委主要領導及組織部長采取個別談話、實地查看等方式,對區直各部門各鎮辦推薦人選進行了解印證。調研群眾公認度。區委組織部匯總上一年度考核結果和社會各界反映,全面掌握人選的鄉語口碑。調研干部配備和干部職數使用狀況。按照“三定”方案,在規定編制、職數、職位內調整配備干部。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提交區委“五個小組”先行研究討論,確保干部看得清、識得準、用得好。
“四項結合”匡正選人用人好風氣。堅持好干部標準與人崗相適相結合、一線選干部與實績導向相結合、黨委領導把關與擴大民主相結合、嚴明紀律與嚴格程序相結合,對相關人選進行全面比對、綜合研判、精準遴選,在形成初步方案基礎上,制定干部選拔任用建議方案。同時,組織部門與人選分管區級領導、人大政協主要領導深入溝通、征求意見,本著好中選優、優中選準原則,形成干部選任方案,確保人事相宜、人崗相適,有效提升干部工作公信力和社會認可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