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通訊員 邢敏)為進一步宣傳貫徹新修訂《藥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規范漢濱區藥品醫療器械經營使用行為,提升藥品醫療器械安全監管水平。11月29日,漢濱區市場監管局召開2019年“兩法”宣傳貫徹暨藥品經營、使用單位主體責任培訓會,各市場監管所業務人員,區直醫療機構相關負責人員,鄉鎮醫院、民營醫院負責人,藥品經營企業負責人等200余人參會。
培訓會上,市市場監管局藥品監管科負責人圍繞新修訂的《藥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的修訂和出臺的背景、亮點及增加和修改條款等方面進行了全面講解,重點講解假藥劣藥的界定范圍;違反禁止性規定行為,情節嚴重懲罰到人的法律責任等內容。市局器械監管科負責人和藥械不良反應檢測中心負責人李榮泉分別從醫療器械監管和藥械不良反應監測等方面進行了深入淺出的講解。
會議要求,各級監管人員要切實增強“兩法”宣傳貫徹的自覺性和主動性,把學習、宣傳、貫徹新修訂的《藥品管理法》和新頒布的《疫苗管理法》作為藥品監管工作重點,認真領會、學透吃透、嚴格執行,在全區營造遵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濃厚氛圍。各涉藥企業、醫療機構要充分認識《藥品管理法》《疫苗法》修訂和出臺的重要意義,增強學法懂法用法的緊迫感、危機感,要對藥品監管的新制度、新方式、新內容深入學習、認真研究,積極組織員工開展內部培訓,并開展自查自糾,把藥品、醫療器械安全擺在首位,切實做到合法經營、誠信經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