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通訊員 康禮峰)為保護好漢江生態,落實好長江“十年禁漁”重大決策部署,嚴厲打擊轄區內漢江河段非法捕魚、電魚等行為,老城街道辦事處全面開展督查檢查,從嚴落實“禁漁令”,確保“江邊無漁船,市場無售賣”的目標。
12月14日上午,老城街道創建辦聯合漢濱區漢江中心城區段環境保護工作辦公室、漢濱區農業局執法大隊、老城環衛所、環保所、鼓樓社區等相關單位在老城轄區漢江段進行督查檢查,在檢查過程中發現有一只三無船只停泊在興安門下漢江邊,經調查核實這只三無船只屬于轄區居民馬某的私有船只,督查人員立即對馬某宣傳講解了十年禁漁的相關政策,按照規定收繳并現場解體拆除了該船只。
下一步,老城街道辦事處將繼續聯漢濱區漢江中心城區段環境保護工作辦公室,加強巡河護漁、禁洗、禁排工作,為保護好漢江生態環境,筑牢綠色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