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通訊員 劉仕沖)近日,漢濱法院張灘法庭成功調解一起因婚約解除引發的彩禮返還糾紛案件,被告劉某當庭返還原告郭某相應彩禮款,實現案結事了,有效化解了矛盾,實現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
原告郭某與被告劉某建立戀愛關系,雙方商談婚事時,郭某以結婚為目的向劉某給付了彩禮,并購置了黃金首飾,后因2人發生糾紛未妥善解決而分手,就彩禮歸還事宜雙方爭執不下。郭某及其父母將劉某訴至法院,要求返還彩禮等其他合計45萬余元,同時向法院申請了訴訟保全。
法庭受理該保全申請后,迅速啟動保全程序,依法查封了劉某房產,有效防止財產轉移。開庭當日,承辦法官考慮到婚約財產糾紛的特殊性,秉持“調解優先、調判結合”原則,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庭前調解。在庭前調解未果后,法官組織雙方進行證據交換,明確彩禮金額、共同生活時間等關鍵事實,引導當事人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彩禮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理性評估訴訟風險。
庭審結束后立即組織雙方進行庭后調解。針對雙方對立情緒,法官采取“背靠背”調解方式,經過反復溝通疏導,雙方最終達成一致:劉某自愿返還郭某彩禮20余萬元,當庭給付10萬元,剩余部分雙方約定最后返還期限。為確保協議履行,法庭安排專人監督款項交付流程。
近年來,張灘法庭積極探索化解民事糾紛“執行難”的有效路徑,建立“保全+調解”聯動機制,對符合條件的案件快速啟動財產保全程序,以“凍得住、封得牢”的強力保障,有效促成“調得成、履行快”的良好效果。本案的成功化解,不僅彰顯了訴訟保全制度的威懾力,更體現了司法調解的溫度,是該庭深入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用心用情用力化解基層矛盾糾紛的生動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