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通訊員 牛威 劉華渝)4月19日下午,安康市漢濱區人民法院深入五里工業園區巡回審理原告陜西某電梯有限公司訴被告安康某實業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經過承辦法官耐心細致的調解,雙方企業最終達成調解協議。
2015年,安康某實業有限公司與陜西某電梯有限公司簽訂買賣合同,購得價值約20萬元的電梯一部,并完成電梯安裝工作,但某實業公司分文未付。該電梯公司無奈將該實業公司訴至漢濱法院五里法庭,請求支付合同價款?紤]到2020年以來部分企業受疫情影響經營發展困難,法庭決定以巡回方式審理此案,同時開辟涉企案件“綠色通道”,依法快立快審,切實保障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案件審理過程中,承辦法官圍繞雙方爭議焦點和存在的具體困難,積極組織雙方企業調解,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雙方最終達成一致意見。
庭審結束后,法官走下審判席,主動走進企業職工,從《民法典》的概述、意義及法律實施對企業的影響等方面,結合企業日常經營中的法律風險和《民法典》相關法律條文進行講解,得到企業職工的一致好評。
教育整頓開展以來,漢濱法院認真落實“我為群眾辦實事”工作要求,立足地方經濟發展大局,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嚴格公正司法,扎實開展“送法進企業”、“巡回審判進企業”等活動,用實際行動保護各類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提高企業法律意識,引導企業依法治企,全力促推漢濱經濟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