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通訊員 鄒一民)11月5日,寧陜縣公安局江口派出所運用“楓橋經驗”,及時化解一起糾紛,贏得雙方當事人的滿意。
11月4日晚22時,江口派出所接轄區村民張某報警稱自己與天麻收購老板蘭某某存在交易糾紛,請求民警處理。接警后,民警奔赴現場。經詢問雙方得知張某10月30日晚將價值6514元天麻裝車后,收購方蘭某某準備使用現金支付,張某要求蘭某某掃微信收款碼付款。蘭某某掃碼后,雙方離開。直到11月3日張某發現自己并未有此項收款記錄,但收購方老板蘭某某稱10月30日晚使用的是現金支付。由于雙方各執一詞,均無證據證實當時的交易方式,加之交易地點無監控,民警對雙方開展情緒安撫,會同司法所干部就此糾紛開展調解,經長時間調解未果。對事態進行穩控,告知雙方通過司法程序解決此事。
11月5日,民警考慮到張某和父母主要以種植天麻為生,此筆收入關乎家庭的生計,該糾紛存在民轉刑的隱患。為切實消除隱患,再次組織警力趕往張某家中化解矛盾。后經派出所、司法所、村干部多方工作,長時間的努力調解下,雙方達成和解,簽訂了調解協議書,對調解結果表示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