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通訊員 彭珍)寧陜縣人民檢察院大膽嘗試,積極作為,從嚴格執行省院、省司法廳印發的《關于規范涉民營企業社區矯正對象外出管理相關工作的意見》入手,切實保障涉民營企業社區矯正對象外出經營活動的合法權益,辦理了一起涉民營企業社區矯正對象外出請假監督案件并取得良好成效。
該院跋涉兩千多公里到榆林市府谷縣調查核實了李某某企業經營情況,查明請假需求事實,綜合評估李某某的基本案情及矯正期間的表現,征求了縣司法局的意見,嚴格按照陜西省安康市人民檢察院《關于進一步規范全市檢察機關檢察建議工作的通知》要求,邀請人民監督員監督宣告送達了社會治理類檢察建議,建議司法局對涉民營企業社區矯正對象中此類案件查找執法方面存在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長效機制、規范審批程序。
寧陜縣司法局采納了檢察建議,按期進行了整改,寧陜人民檢察院積極督促落實監管措施,走訪李某某了解到其合法權益得到了保障,目前礦產公司已復工復產,企業已正常開展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