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通訊員 郭健 劉姿姿)近年來,石泉縣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不斷提高行政執法公示力度,進一步規范權力運行監控機制,提高行政執法工作透明度,保障和監督行政執法機關依法行政,切實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規范執法事前公示。全縣各重點行政執法機關通過縣政府網站及時公示公開執法主體、執法權限、執法依據、執法程序、監督舉報、救濟渠道和隨機抽查事項清單等,并根據實際進行動態調整。全面落實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各執法單位均對外公布了本單位執行運用的裁量范圍、種類、幅度等內容,接受群眾監督。
嚴格執法事中公示。行政執法人員開展執法活動時,嚴格執行2人以上執法規定,嚴格實施執法人員持證上崗、亮證執法工作要求,規范執法事中公示,政務服務中心窗口對外公示行政許可事項、流程、資料和工作人員崗位工作信息。出具執法文書時,主動告知當事人執法事由、執法依據、權利義務、救濟渠道等。
推動執法事后公示。全縣各行政執法機關在執法決定作出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通過信用安康系統向社會公布執法機關、執法對象、執法類別、執法結論等信息,自覺接受社會監督。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的執法決定信息在執法決定作出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也可在信用安康進行公開,方便群眾查詢。